[摘要] 辽宁省去库存工作能否顺利完成,关系着东北振兴大计的速度和质量。近日,辽宁省在去年连续出台21条新政的前提下,再度推出15条支持政策,其支持力度及出台相关政策之密集实属罕见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辽宁将举全省之力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,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。
辽宁省去库存工作能否顺利完成,关系着东北振兴大计的速度和质量。近日,辽宁省在去年连续出台21条新政的前提下,再度推出15条支持政策,其支持力度及出台相关政策之密集实属罕见。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辽宁将举全省之力完成这项艰巨的任务,争取在短时间内达到预期效果。
辽宁房地产库存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。以辽宁省省会城市沈阳市为例,2015年全年成交商品房1482.5万平方米、商品住宅1314.8万平方米,同比分别增长20%、23%。即使在这种数据的支撑下,沈阳整体的库存量仍然接近3000万平方米,而与沈阳得天独厚的优势相比,其它地级市的日子则更加难过。为了解决这些问题,辽宁省分别在2015年4月、6月、9月先后出台《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》(即 “辽9条”)、《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(即 “辽5条”)、《关于做好促进商品住房销售工作的通知》(即“辽7条”)三个文件,共提出21条政策措施。
辽宁省住建厅副厅长杨晔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,经过几个月的消化,目前全省房地产市场已出现积极变化,商品房销售降幅逐步收窄,二手房交易明显回暖,房价保持基本稳定,但这些还不足以支撑辽宁完成去库存的总体目标。今年2月24日,辽宁省再次召开全省房地产工作会议,并再次推出 “新15条”政策措施。可以说,“新15条”是对先前出台的21条措施的补充完善。“辽9条”是扩大需求,“辽5条”是建立长效机制,“辽7条”是促进销售。这次的“新15条”,侧重点则是房地产去库存。
杨晔表示,辽宁去库存的分工和方向已经非常明确。首先,确立市县政府是推动本地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、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的责任主体。各地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,力争用2-3年的时间将房地产库存调整到合理水平。其次,推进农民工市民化,落实居住证制度,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享受平等的市民化公共服务;完善公租房分配管理办法,适当放宽农民工申请公租房准入条件,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全部纳入住房保障范围。除此之外,省政府还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,将税收、公积金、金融等支持政策一一捋顺,实现既管控土地供应,又释放需求,促进商品房销售。
辽宁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涛告诉记者,以后来辽宁买房将得到更多实惠。“目前辽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,低首付比例是20%,贷款额度高是80万元,还贷年龄延长到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。从今年开始,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体制。加大对个体经济、私营经济、混合所有制企业、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单位的扩面力度,做到应缴尽缴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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